据《北京青年报》报道,今后中小学生在寒假、暑假之外,还有望增放两种假。国务院日前发布的《国民旅游休闲纲要(2013-2020年)》提出: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,地方政府可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。这也意味着,该纲要一经出台实施,中小学生将允许享有更多的假期生活。
针对中小学生增加放假频次,国内早有先例。2004年,杭州市教育局在每学年总教学时间不变的前提下,决定将传统的一学年两学期两假期改为一学年两学期四假期,实行春假、暑假、秋假和寒假,此举受到了一些学生和家长的欢迎。而在国际上,一些发达国家的学生假期也很多样,俄罗斯学校每年三四月份会放十天春假,日本学校的假期每年分为三次,美国中小学生的假期则每年多达193天。
现阶段,我国中小学生因为课业负担过重,大量的假期时间也被学习挤占,这不仅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,也容易助长应试教育的惰性。长期以来,中小学教育被“分数至上”所左右,素质教育的发展举步维艰。推行“春秋假”计划,一方面有助于调节学生的休息时间,有助于适当减轻学生学习负担;另一方面,可以大大丰富学生们的课外活动,把原本属于孩子们的时间还给他们,让学生自己合理支配时间,培养孩子们的自我管理能力。
一些支持的人士认为,传统暑期无规律的生活,使学生在秋季开学后一时难以进入学习状态,“春秋假”的增设恰好可避免这一情况的出现。一些反对的声音则担忧,孩子们的自觉性本身就差,再加之家长的放假时间不同步,容易导致孩子留在家中无人看管,不利于指导孩子进行拓展和学习。笔者认为,学校是否实行“春秋假”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转变教育教学观念,探索更加科学的育人机制模式。
把时间交给孩子,教会孩子科学支配自己的时间,这是对家庭和学校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也是保“春秋假”的价值所在。给中小学生“减负”不能停留在嘴巴上,而应该落实到行动中,国家鼓励实行的“春秋假”,即便不能作为一个硬性的要求,也让学校多了一份选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