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部门成为择校利益链条的一环,正是择校热和择校费乱象一直难以有效治理的关键原因
1月26日,广东省人大代表、广东实验中学校长郑炽钦透露,政府借贷在广东实验中学高中校区的投入中占了四成,相应的,四成高中学位都被高价出售用于还贷了。广东省教育厅回应称,这种做法是引入新机制,尝试吸引社会资金,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。(1月27日《新快报》)
贷款建学校,再由学校出售学位还贷,是不是创新呢?探讨这个问题,需要看到一个事实,那就是持有类似想法的政府官员和办学者并不少——他们认为教育投入不足、办学缺乏资金,可以依靠“盘活”资源实现“以教养教”。
近年来,向银行借贷办学的现象在各地普遍存在,我国大学的欠债规模达到3000亿元,高中学校的欠债规模也不甘落后,不少学校陷入债务危机。这使得一些学校试图通过扩大招生规模、提高学费、用学校资源搞经营、收取高价择校生和“议价生”等方式,应对办学经费不足。
为此,有必要认真分析“办学能不能贷款”,以及“非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可以收取高价择校生、议价生”的问题。
办学能不能贷款?根据《教育法》《义务教育法》和《高等教育法》的相关规定,学校举办者是可以贷款办学的,但学校不能作为借贷主体。政府举办学校,缺钱可以借贷,但这笔贷款应该由财政归还,而不是由被投入的学校来解决贷款问题。原因很简单,学校是事业单位,是非营利性的,无法靠经营收入去归还贷款。如果非要学校解决学校办学资金问题,其结果必然是学校提高学费标准、用学校资源去搞经营。这显然影响教育公平,也会分散学校的办学精力。
非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可以收高价择校生、议价生?有不少人对此很赞成,其中一个理由是,国外大学也拿一定名额收“议价生”。其实,赞成者只看到了表象,却忽视了国外大学的运行机制。首先,这种现象只发生在私立大学,由政府举办的公立大学不允许;其次,那些大学实行现代学校制度,收取“议价生”的决策由大学理事会做出,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,过程透明;再次,学校财务管理透明,收来的所有费用及其支出,都向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,确保所有钱都用到办学之上。而且即便如此,国外私立大学收取少量“议价生”的做法,也一直都很有争议,一些私立学校已经取消了这一做法。
相比之下,我国很少有学校真正实行了现代学校制度,学校的财务公开也没有形成制度。在这样的条件下,学校收取高价择校生的结果,很可能是滋生权钱交易和教育腐败——收来的钱,并没有促进学校发展,用来设立奖学金,而是用以冲抵本来应该由政府投入的经费,或者进入少数管理者、办学者的腰包。
综上所述,学校高价出售学位,根本不是什么“创新机制”,而是打着创新的旗号,推卸政府在教育投入方面的责任。政府部门成为择校利益链条的一环,正是择校热和择校费乱象一直难以有效治理的关键原因。
真正的教育机制创新,应该在另外两方面:其一,建立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,负责制订教育预算,并监督政府投入,改变教育投入不足、教育长期欠债的现状;其二,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和学校理事会,负责教育管理和学校重大战略决策,进而避免权力机构对学校办学的干扰,并铲除权力择校、金钱择校的生存土壤。